平羅縣第二中學新建宿舍樓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平羅縣第二中學新建宿舍樓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部令第42號)的要求,現將平羅縣第二中學新建宿舍樓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情況進行公示:
1、地塊基本情況
平羅縣第二中學新建宿舍樓項目地塊 (略) 平羅縣城關鎮翰林大街以西, (略) 以北,平羅縣第二中學東北部現狀行知樓東側、藝術樓北側,擬建設宿舍樓。項目總占地3968.36m2,其中1605.83m2為平羅縣第二中學現有用地,剩余2362.53m2屬于新增用地,為本次評價地塊。根據現場踏勘,平羅縣第二中學新建宿舍樓項目地塊東側為耕地、土路和溫棚,南側為 (略) 場空地,西側為平羅縣第二 (略) ,北側為耕地。本項目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106°32′24.720″,北緯:38°55′1.662″。
2、調查結果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若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地塊內 (略) 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如化工廠、農藥廠、冶煉廠、加油站、化學品儲罐、固 (略) 理等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設施或活動;以及由于資料缺失等原因造成無法排除地塊內外存在污染源時,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確定污染物種類、濃度(程度)和空間分布。本次第一階段調查認為調查地塊和相鄰地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需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根據第二階段初步采樣分析結果,調查地塊內土壤各項檢測因子濃度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略))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塊內地下水檢測因子中除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錳、耗氧量、硝酸鹽、硫酸鹽、鈉外,其他檢測因子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略)-2017)Ⅲ類限值要求。其中總硬度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略)-2017)Ⅴ類限值要求,溶解性總固體、錳、耗氧量、硝酸鹽、硫酸鹽、鈉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略)-2017)Ⅳ類限值要求。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錳、耗氧量、硝酸鹽、硫酸鹽、鈉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略)-2017)Ⅲ類限值主要 (略) 域水文地質條件有關。考慮到地塊內地下水監測因子中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錳、耗氧量、硝酸鹽、硫酸鹽、鈉均為綜合性常規指標,不涉及特征污染因子, (略) 域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飲用水源(在用、備用、應急、規劃水源)補 (略) (略) 。雖然硝酸鹽屬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略)-2017)中的毒理學指標,但是按照《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中要求,硝酸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略)-2017)Ⅳ類限值要求,可不開展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故第二階段土壤污染調查工作可以結束,不需要進一步調查,調查地塊可按規劃許可進行開發利用。
3、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平羅縣 (略)
聯系人:仇寧華 聯系電話:(略)調查單位:寧夏綠源 (略)
聯系人:王工 聯系電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