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博物院建設項目展陳工程工程總承包EPC政府采購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 發布時間 | 2026-05-11 | 項目編號 | 點擊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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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博物院建設項目(展陳工程)工程總承包(EPC)(政府采購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1.項目編號:SDGP(略)(略)
交易中心編號:JQ-GC-(略)-01;
2.項目名稱: (略) 建設項目(展陳工程)工程總承包(EPC)(政府采購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9日;
4.投標(響應)截止日期及時間:2026年05月27日9時00分;
5.答疑澄清內容:
5.1 將“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的“備注(7)企業類似工程業績、團隊人員類似工程業績、企業獲獎業績若為同一業績,不同時得分(只作為企業類似工程業績得分);同一獲獎業績只計取最高獲獎得分”修改為“(7)企業類似工程業績、團隊人員類似工程業績與企業獲獎業績之間可重復計分;同一業績獲得多個獎項的,僅按最高獎項計分”。
5.2 將“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的“企業類似工程業績”評分標準修改為“投標人每提供一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為止(合同簽訂時間)單項合同金額在(略)元及以上的類似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得3分。本項滿分9分”。
5.3 將“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的“團隊人員類似工程業績”評分標準中的“(1)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修改為“投標人每提供一項擬投入本項目項目經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為止(合同簽訂時間)單項合同金額在(略)元及以上的類似工程中擔任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的業績得2分。本項滿分2分”。
5.4 將“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的“人員配備”評分標準中的第(1)項修改為“(1)投標人擬配備的技術負責人,具備工程類相關專業高級職稱的得1分。本項滿分1分”。
5.5 設計負責人具備工程類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請問是否有誤?建議修改為設計類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回復:本項目中要求的工程類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含設計類。
5.6 環境藝術設計高級工藝美術師、環境藝術設計高級設計師、建筑裝飾設計高級工程師是否符合要求?
回復:否,本項目評標辦法中對工藝美術師的加分要求是具備高級工藝美術師技術資格,是指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體系中的高級職稱。
5.7 設計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若僅為設計業績,是否可不提供竣工驗收證明文件?或提供設計完工證明材料(有建設單位蓋章)。
回復:否,需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業績證明材料。
5.8 若證明材料中均未體現設計負責人姓名,是否認可業主證明材料?
回復:是。
5.9 我司與同一業主就同一工程項目簽訂了不同設計階段的兩個合同(一個是展覽策劃及內容設計文本編制合同、另一個是展陳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 兩個合同的設計費加起來超過(略),此項目是否滿足設計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金額的要求?
回復:否,本項目設計負責人的類似工程業績要求工程設計費在(略)元及以上。
5.10 請各投標單位重新下載答疑澄清正文。
6.聯系方式
招標人: (略) 博物館
地址: (略) (略) 東岳大街191號
聯系人:劉銘宇
電話:0538-(略)
招標代理機構:山東超越 (略)
地址: (略) (略) 新華城國際廣場B1寫 (略) 五樓( (略) 岱陽 (略) 南)
項目經理:黃玉薇
電 話:0538-(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