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區華信半島酒店十三層
(略) 津城支行定于2026年7月23日10時起至2026年7月24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 (略) 上進行公開競價活動,現 (略) 上競價事宜敬告各位競買人:
各競買方在競價前須詳細閱讀此《競買須知》。競買人應認真仔細閱讀,了解本須知的全部內容。本次競價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競價活動具備法律效力。參加本次競價活動的當事人和競買人必須遵守本須知的各項條款,并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1.本次競價項目的轉讓方: (略) 津城支行;
轉讓標的: (略) (略) (略) 1、3、5號、多倫道23、25號,佳木斯道18號十三層。
2.競價方式:本次競價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競價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至5分鐘。
3.競價時間:2026年7月23日10時起至2026年7月24日10時止。本次競價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競價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至5分鐘。
4.競價起始價:*.00元;報價的加價幅度以*.00元整的整數倍數。
5.參與本次競價需交納競價保證金人民幣:¥*.00。競價前競買人的銀行賬戶中應有足夠的余額(¥*.00元以上)支付競價保證金,同時確定銀行賬戶 (略) 上銀行及銀行限額能否滿足一次性支付保證金。資產競價因標的物本身價值,其起始價、保證金、競價成交價格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價,支付保證金及余款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請競買人根據自身 (略) 上充值銀行。競買人在對競價標的物第一次確認出價競買前,按系統提示報名繳納保證金,系統會自動凍結該筆款項。競價成交的,本標的物競得者(以下稱買受人)凍結的保證金將自動轉入 (略) 津城支行指定賬戶。競價未成交的,競買人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即時解凍,保證金凍結期間不計利息。
6.成交價款的結算時間和方式:競價成交后,買受人應在拍賣成交后15個自然日內完成支付。
付款方式:匯款到銀行指定賬戶(戶名:其他應付款項,開戶銀行:天津銀行津城支行,賬號:*9)
7.競價成功后,買受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補交尾款。若買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時間補交尾款,由此引發的一切問題均由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
8.競價成功后,有關轉讓標的交割事項根據有關約定進行交割。由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手續變更事宜。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費依照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由買受人承擔。
9.競價成功后買受人未按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時,買受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并無權要求返還競價保證金。買受人逾期未支付競價款,天津銀行有權組織重新競價。
10.合格競買方參與本次競價,視同對轉讓標的已進行過盡職調查,且知悉轉讓標的所公開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產生的糾紛天津銀行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賠償義務。
11.資產轉讓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的, (略) 津城支行可要求轉讓方立即中止或者終結資產轉讓活動,同時 (略) 津城支行有權直接做出資產轉讓活動中止和終結的決定:
(1)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其他有關方提出爭議情形時;
(2)資產轉讓申請提交 (略) 津城支行后,未實際在 (略) 津城支行履行交易程序的;
(3)在資產交易過程中出現違反各項交易規則、細則等相關規定,并妨礙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雙方及相關主體因糾紛爭訟,由仲裁機構( (略) )做出中止和終結決定的。
12.本競價須知由 (略) 津城支行負責解釋。
(略) 津城支行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