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市歷經鋪街道南太湖十二組童牧谷范圍內基本農田整治項目采購需求公開
| 發布時間 | 2026-07-24 | 項目編號 | 點擊查看 |
| 招標預算 | 詳見內容 | 資質要求 | 點擊查看 |
采購規模走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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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落實扶持不 (略) 和少數 (略)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支持監獄企業發展,綠色建材、促進殘疾人就業等政府采購政策。二、相關標準:
滿足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其他標準、規范。
一、項目概況:
1、建設地點: (略) 歷經鋪街道南太湖十二組童牧谷內;
2、建設內容:項目整治面積約(略)㎡,主要內容包 (略) 網、自流灌排、蓄水池、駁岸、護坡、 (略) ,以及穩固池塘岸線等,具體內容以本項目的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3、工期要求:60日歷天;
4、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本項目的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詳見附件。
5、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護措施費用的承包方式。承包人對工程的質量、造價、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交付使用、維修等全面負責。
二、項目實施要求
1、人員要求
1.1提供關鍵崗位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無在建項目承諾書。(格式自擬)
1.2供應商應為本項目工作人員購買社會保險、意外保險,并按時交納規定費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意外事故及糾紛均與采購人無關,由供應商全責承擔。
2、成交供應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或行業現行的工程建設標準,確保工程質量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合格工程。
3、成交供應商須加強施工的組織管理,所有施工人員須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關規章制度,持證施工人員工作證上崗。
4、質量要求:符合《農田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及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5、保修要求: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工程安全要求: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確保無安全責任事故。
7、工程環保要求: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確保符合環保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藍天保衛戰等相關要求。
8、施工設備及材料的運輸、保管
(1)成交供應商負責施工設備及材料到施工地點的全部運輸,包括裝卸及現場搬運等。
(2)成交供應商負責施工設備及材料在施工地點的保管,直至項目驗收合格。
(3)成交供應商負責維修后 (略) 域內的建筑廢棄材料(含施工垃圾)清理、離場運輸、處置場地的選擇等。
(4)成交供應商負責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移交相關的材料、配件的技術參數(品牌名稱、產地、規格型號等)、圖紙說明等檔案材料。
(5)成交供應商負責在工程竣工后廢舊材料的收集,并造冊按照采購人的要求統一搬運至指定地點存放。
1、實施時間、地點及人員要求
1.1 實施時間:供應商必須及采購人通知時間安排人員進場,為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施工期間,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到崗履職。
1.2 實施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付款方法
(1)付款人: (略) 歷經鋪街 (略) 。
(2)付款方式:根據工程進度支付,工程竣工完成結算審計前,根據(略)方付款節點,支付比例不超過己完成工程核定造價的80%,工程竣工完成結算審計后,1年內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7%,余下3%待缺陷責任期滿后(無質量及其他經濟法律糾紛)一次性無息付清。
3、本項目成交金額不能作為總價包干依據,最終結算價以審定為準。投標人應根據項目要求和現場情況,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設備、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財務等所有費用,如投標人遺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單內容,均由成交供應商自負,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五、服務標準:質量要求:符合《農田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及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保修要求: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驗收標準:1、驗收要求
1.1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本項目按照《關 (略) 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的通知》長財采購[2024]5號規定自行組織驗收。
1.2保修期從驗收合格后開始計算。保修期內本工程有任何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按相關標準要求進行修復,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供應商承擔。
1.3項目驗收不合格,由供應商返工直至合格,有關返工、再行驗收,以及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等費用由供應商承擔。連續兩次項目驗收不合格的,采購人可終止合同,另行按規定選擇其他供應商采購,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供應商承擔。
七、其他要求:詳見磋商文件
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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