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縣校服選購競爭性談判方案
| 發布時間 | 2026-07-27 | 項目編號 | 點擊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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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編制依據
本方案根據以下文件編制:
1.《教育 (略) (略) 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 號);
2.教育部《全國中小學校服管理“應知應會”》通知(2025 年 9 月印發);
3.《貴州省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管理工作指南》;
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工作原則
1.學校主體原則:學校是校服選購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本校校服選用采購的組織實施,落實校長主責要求。
2.自愿原則:堅持學生自愿購買原則,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或捆綁銷售。
3.民主參與原則: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家長和學生代表比例不得低于 80%。
4.陽光公開原則:嚴格執行集體決策、信息公開、合同備案等制度,保障校服采購全過程在陽光下進行。
5.適度原則:堅持“適宜、實用、夠用”原則,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數及價格,堅決制止高端化、奢侈化現象。
三、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服采購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何濤 (全面統籌校服采購工作,審批最終方案)
副組長: 古今琴 .學生家長 (協調各部門工作開展)
監督員: 梁宗軍 (監督采購程序合規性)
成員: 劉晉煒 (負責對接發布公示,宣傳、公開采購相關信息)、 廖未希 (負責組織意見征集、資料整理.與功能調研)、 陳偉 (牽頭采購環節,對接供應商、落實質量驗收)
(二)組建校服選用組織
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社會代表組成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校服采購、監督等工作,堅持
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其中家長和學生代表比例不得低于 80%。
組長: 何濤 (學校黨校長)
副組長:梁宗軍 (學校黨支部書記)
學生家長 (學校家委會成員)
學校管理人員:陳偉.
家長委員會代表:4人
教師代表:彭丹.
學生代表:4人
社會代表:2人
校服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和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需求調研、方案制定、市場考察、招標代理機構的選取、合同簽訂、質量驗收及售后服務監督等具體執行工作。
四、采購需求
(一)采購對象
景陽中學2026屆新生。每三年一周期采購一次。
(二)采購品種及數量
1.夏裝:T恤2件(限價75元/條)。
2.秋裝:長袖運動服1 件(限價180元/件)、運動長褲2 條(限價100元/條)。
3.冬裝:防寒衣(含可脫卸內膽)2件(限價260元/件)、冬褲 1條(限價160元/條)。
采購數量以學生(家長)實際自愿訂購數量為準,同時,學校從成品校服中抽取 2 套用于學校二次送檢及留樣(一套送檢,一套留樣)。
(三)質量要求
校服選用舒適、透氣、耐磨的優質面料,確保學生穿著安全。
校服質量必須符合以下國家標準:
1.GB(略)《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
2.GB(略)《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B 類);
3.GB/T(略)《中小學生校服》;
4.GB/T(略)《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
(四)價格控制
1.夏裝:T恤2件(限價75元/條)。
2.秋裝:長袖運動服1 件(限價180元/件)、運動長褲2 條(限價100元/條)。
3.冬裝:防寒衣(含可脫卸內膽)2件(限價260元/件)、冬褲 1條(限價160元/條)。
(五)款式要求
1.延續學校現有校服款式和(紫色)顏色元素;
2.體現學生積極向上、活潑可愛、健康成長的氣質;
3.不得與其他學校款式雷同;
4.校服款式一經選定,原則上保持穩定,不得隨意變更。
五、采購模式與確定供貨企業方式
采購模式:競爭性談判。
六、供應企業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三證合一的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服裝生產或銷售,具備校服生產或供應經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或資質證書復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5.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7.未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中國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8.具有完善的服裝生產質量責任制度和保證體系;
9.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能提供校服配送、調換、補訂等服務;
10.近三年有類似校服生產供應業績者優先;
11.投標企業須為服裝生產廠商,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中標單位不得向他人轉包、轉讓供貨合同;
12.承諾提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減免校服費用優惠服務(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人數不超過校服采購量的 1%,需提供相關證明,由學校“三重一大”討論認定)。
七、結果公示
1.公示內容:中標供應商名稱、中標金額(含各單品價格)、供貨期、主要標的信息等。
2.公示渠道:學校公示欄。
3.公示期限:自中標結果確定之日起不少于 5 個工作日。
4. (略) 理: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如有異議,由校服選用組 (略) 理并予以答復。
八、合同簽訂
1.合同主體:由學校作為采購方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
2.合同期限:合同履約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簽。合同存續期間,如家長.學生對質量、售后等有嚴重質疑、企業征信有損、質檢或抽檢不合格、政策調整等可提前結束合同履約期。
3.合同內容:應明確校服品種、規格、數量、價格、質量標準、交貨時間與地點、驗收標準、付款方式、售后服務、違約責任等條款。采購合同中須標明校服執行標準。
4.考核續簽:學校建立評價反饋機制,定期面向學生和家長開展滿意度調查,從質量合格率(權重 40%)、投訴響應時效(權重 30%)、滿意度調查(權重 30%)三個維度對供貨企業進行量化考核,合格分為 85 分,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5.合同備案:合同簽訂后,學校應及時將合同副本報 (略) 備案。
九、驗收與質量監管
(一)驗收組織
由校服選用組織中的驗收組成員(含教師代表、家長代表)
負責校服驗收工作,履行校服外觀質量和產品標識檢查驗收記錄。
(二)質量雙檢制度實行“雙檢”制度:
(三)驗收內容
1.查驗校服出廠檢驗報告;
2.檢查校服外觀質量、工藝水平、規格尺寸;
3.核對校服標識標簽是否齊全(應標明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纖維成分及含量、維護方法、執行標準、安全類別、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等信息);
4.確認校服款式、顏色、面料與合同及樣品一致。
十、售后服務中標供應商須提供以下售后服務:
1.增補服務:供貨期內保證學生可隨時補單購買校服,補單
3 個工作日內發貨,允許單件補貨且價格不高于合同價。
2.調換服務:對尺寸不符、質量問題等情況,在接到學校通知后 48小時內響應,15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換。
3.量體服務:供應商供貨前須安排專人對學生身高、體重等尺寸進行實測及記錄并據此生產,對個別特殊身材的學生應提供量體定做服務,且不增加收費。
4.質量保障:質保期內,因質量問題導致的破損、褪色、縮水等,供應商須免費維修或更換。
5.服務反饋:學校建立售后服務評價機制,定期收集學生和家長意見,作為對供應商考核的重要依據。
十一、收費管理
1.供應商發放校服直接向學生/家長收取校服費用,學校不代收校服費用。
2.學校不得代收;不得違規截留、挪用、擠占校服費用。
3.校服價格須公開透明,單套或單件校服具體價格應在合同及公示中明確。
十二、監督與廉潔要求
1.全程監督:學校紀檢監督人員全程參與校服采購各環節,監督采購程序的合規性。
2.社會監督:接受家長、學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郵箱。
3.廉潔紀律:嚴格執行貴州省教育廳“十嚴禁”要求,嚴禁校服采購中的腐敗行為:嚴禁不按標準生產和采購校服;嚴禁頻繁更換校服款式;
(略) 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嚴禁設置不合理的入圍條件限制供應商公平參與競爭;嚴禁學校管理人員在采購過程中收受供應商禮品、禮金等。
4.黑名單制度:對在采購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產品質量不合格、售后服務不到位等問題的供應商,納入學校校服采購“黑名單”,不得再次參與投標。
5.檔案管理:做好校服采購全過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征求意見記錄、會議紀要、招標文件、投標
文件、評審記錄、合同、驗收記錄等,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十三、附則
1.本方案自校服選用組織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2.本方案由修文縣景陽中學校服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3.本方案如與國家、省、市、縣最新出臺的校服管理相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最新規定為準。
4.采購過程中未盡事宜,由校服選用組織集體研究決定。
修文縣景陽中學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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