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涌鎮石基村廠房廣州番禺致豐微電器有限公司改造項目三期項目工程施工總承包恢復公告-東涌鎮石基村廠房廣州番禺致豐微電器有限公司改造項目三期項目工程-招標/資審公告
| 發布時間 | 2026-07-31 | 項目編號 | 點擊查看 |
| 招標預算 | 3千萬元 | 資質要求 | 點擊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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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狀態 | 詳見內容 | ||
東涌鎮石基村廠房(廣州番 (略) )改造項目三期項目
工程施工總承包恢復公告
東涌鎮石基村廠房(廣州番 (略) )改造項目三期項目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編號:(略)]于2026年2月28日因故暫停了招標程序。現恢復本項目的招標活動,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修改如下:
一、招標公告修改如下:
條款號 | 修改類型 | 原文 | 現文 |
第四條 | 修改 | 項目總建筑面積為9957.79平方米,地上6層,建筑面積為7413.49平方米,地下1層,建筑面積為2544.30平方米;建筑高度35.5米,最大單跨跨度為10.5米。 | 項目總建筑面積為9686.61平方米,地上6層,建筑面積為7623.09平方米,地下1層,建筑面積為2063.52 平方米;建筑高度31.15米,最大單跨跨度為8.9米。 |
第五條2、 | 修改 | 2、招標內容、規模:圖紙和清單中的所有內容,主要包括:其中包含建筑工程、裝修工程、基坑支護工程、門窗幕墻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風空調工程、消防工程、供配電工程、室外工程(道路、 (略) 、綠化景觀等)、5G (略) 絡工程、標識工程、泛光照明工程、電梯工程、管線拆除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等(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 2、招標內容、規模:圖紙和清單中的所有內容,主要包括:其中包含建筑工程、裝修工程、基坑支護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通風空調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管網、 (略) 等)、電梯工程、管線拆除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等(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
第五條3、 | 修改 | 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30,(略)(暫定)。 | 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27,(略)。 |
二、招標文件修改如下:
條款號 | 修改類型 | 原文 | 現文 |
一、投標須知前附表5承包方式 | 修改 | 工程綜合單價包干、按系數計算的措施費項目合價包干(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工程量按實結算。報價人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圖紙等有關資料,結合工程現場實際情況、工程性質、工程特點等要求,成交人包工、包料、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衛生、建筑 (略) 相關規定清運、包驗收等。 | 按招標人提供的招標文件(施工合同版本)、工程量清單、施工圖及招標過程中所發出的相關文件要求,承包項目的全部內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招標人要求施工,施工圖有調整時,必須服從招標人書面要求調整(具體內容以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正式書面變更文件為準)。 |
一、投標須知前附表6質量標準 | 修改 | 工程質量嚴格按照施工圖的設計要求及國家、廣東省、工程所在地及有關施工及驗收規范、規程、標準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達不到合格標準的,由報價人無償返修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工期不予順延。工程質量按有關部門驗收認定為準。 | 需保證按照本工程的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管理要求等進行施工。相關技術要求符合設計圖紙要求和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要求及行業頒發的工程質量合格標準。 |
一、投標須知前附表8工期要求 | 修改 |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365天。發包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調整各期具體進場開工時間。 |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330天。發包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調整各期具體進場開工時間。 |
一、投標須知前附表19開標評標辦法 | 修改 | 方式一:選取方法七(適合綜合評分辦法四,技術標與經濟標同時開啟); 投標人總得分=[技術得分(滿分100分)×技術得分權重(20%)+經濟得分(滿分100分)×經濟得分權重(80%)]×95%+綜合誠信評價排名得分×誠信綜合評價分數權重(5%) 總得分相同的投標文件,以技術分較高的排前;技術分均相同的投標文件,以投標報價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況,則對具有相同情況的投標人,由評標委員會采用以差額選舉的記名投票方式決定先后順序,確定投標人的排序。 | 方式一:選取方法七(適合綜合評分辦法四,技術標與經濟標同時開啟); 投標人總得分=技術得分(滿分100分)×技術得分權重(20%)+經濟得分(滿分100分)×經濟得分權重(80%) 總得分相同的投標文件,以技術分較高的排前;技術分均相同的投標文件,以投標報價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況,則對具有相同情況的投標人,由評標委員會采用以差額選舉的記名投票方式決定先后順序,確定投標人的排序。 |
一、投標須知前附表21最高投標限價 | 修改 | 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人民幣30,(略)(暫定)。 | 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人民幣27,(略)。 |
一、投標須知前附表22非競爭費用 | 修改 | 本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為(略),暫列金額為/元,專業暫估價金額:2,(略)。(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填寫的,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進行修正) | 本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為(略),暫列金額為(略),專業暫估價金額:/元。(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填寫的,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進行修正) |
一、投標須知前附表26工程成本警戒價 | 修改 | 工程成本警戒價為人民幣 28,(略) (最高投標限價的94%)。對低于該警戒價的投標報價,投標人必須提供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單價、措施性費用、單價分析表、主要材料價格表、投標人成本分析供評標委員會評審,由評標委員會判定其是否低于企業自身成本。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低于成本警戒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應當否決其投標。 注:為充分體現招標人意愿及落實項目招標人負責制,警戒價由招標人決定。 | 工程成本警戒價為人民幣 26,(略) (最高投標限價的94%)。對低于該警戒價的投標報價,投標人必須提供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單價、措施性費用、單價分析表、主要材料價格表、投標人成本分析供評標委員會評審,由評標委員會判定其是否低于企業自身成本。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低于成本警戒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應當否決其投標。 注:為充分體現招標人意愿及落實項目招標人負責制,警戒價由招標人決定。 |
一、投標須知前附表29企業綜合誠信評價分數 | 刪除 | 本項目的企業綜合誠信評價分數, (略) 住房和 (略) (誠信綜合評價專欄)公布的企業綜合誠信排名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專業為準。 | / |
一、投標須知前附表 注 | 刪除 | 注:企業綜合誠信評價得分即企業綜合誠信評價60日誠信分,以下同。 | / |
條款號:45.4 | 修改 | 45.4計算通過技術標有效性審查的投標人總得分。投投標人總得分=[技術得分(滿分100分)×技術得分權重(20%)+經濟得分(滿分100分)×經濟得分權重(80%)]×95%+綜合誠信評價排名得分×誠信綜合評價分數權重(5%)。技術、經濟得分權重按投標須知前附表的規定執行,總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 45.4計算通過技術標有效性審查的投標人總得分。投投標人總得分=技術得分(滿分100分)×技術得分權重(20%)+經濟得分(滿分100分)×經濟得分權重(80%)。技術、經濟得分權重按投標須知前附表的規定執行,總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
格式八: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 修改 | 詳見原招標文件 | 詳見本公告附件1。 |
招標文件中牽涉的所有社保月份 | 修改 | (2025年12月或2026年1月) | (2026年5月或2026年6月) |
三、本項目恢復公告重新發布電子招標文件(GZZF)、最高投標限價公布函(2026年7月30日版)、施工合同版本、圖紙電子版,請投標人自行在本恢復公 (略) 下載。
四、投標登記、投標文件遞交及開標等時間重新安排,具體時間和場地安排,請各投標人自 (略) 網站查詢。
招標單位: (略) (略) 東涌鎮石基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
日 期:2026年7月30日
附件1: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及超過一定規模
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37號文”),投標人在投標時須補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單并明確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
2、 招標人根據設計文件的要求及37號文的規定列出“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及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中與本招標項目相關的清單項,具體詳見第4點“打√”標識。
(1) 投標單位同意建設單位在清單中標識的該項請在對應項打“√”標識。
(2) 投標單位對清單中認為需要補充的該項請在對應項打“√”標識。
(3) 投標單位不同意建設單位在清單中標識的該項請在對應項打“×”標識,并在備注欄填上相關說明。
注: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明確其安全管理措施。投標人已按照第2點(1)-(3)的要求在清單中“√”或“X”的,即視為滿足要求,安全管理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不納入評審范圍,不作為否決投標的依據。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安全管理措施存在不完整、不合理等情形的,應在評標報告中載明相關情況。項目實施前,招標人應當督促中標人按照有關規定、評標報告及合同要求補充完善相應安全管理措施。
3、 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中標人應當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專家論證前專項施工方案應當通過施工單位審核和總監理工程師審查。
4、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及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一、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 建設單位 | 投標單位 | 備注 |
一、基坑支護 | ( √ ) | ( ) | |
(一)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 ( √ ) | ( ) | |
(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 ( √ ) | ( ) | |
(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或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總荷載(荷載效應基本組合的設計值,以下簡稱設計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 | ( √ ) | ( ) | |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 | ( ) | ( ) | |
三、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 ( √ ) | ( ) | |
(二)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 ( ) | ( ) | |
(三)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腳手架工程 | ( √ ) | ( ) | |
(一)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電梯井腳手架)。 | ( √ ) | ( ) | |
(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 | ( ) | ( ) | |
(三)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 ( √ ) | ( ) | |
(四)高處作業吊籃。 | ( √ ) | ( ) | |
(五) (略) 、 (略) 工程。 | ( ) | ( ) | |
(六)異型腳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礦山法、盾構法、頂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
(一)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 ( √ ) | ( ) | |
(二)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 ( ) | ( ) | |
(三)人工挖孔樁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業工程。 | ( ) | ( ) | |
(五)裝配式建筑混凝土預制構件安裝工程。 | ( ) | ( ) | |
(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 | ( ) | ( ) | |
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 |||
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 |
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 ( √ ) | ( ) | |
(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或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總荷載(設計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20kN/m及以上。 | ( √ ) | ( ) | |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kN及以上。 | ( ) | ( ) | |
三、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 ( √ ) | ( ) | |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設總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設基礎標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腳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 ( ) | ( ) | |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 (略) 工程。 | ( ) | ( ) | |
(三)分段架體搭設高度20m及以上的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一)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
(二)文物保護建筑、優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 (略) 影響范圍內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礦山法、盾構法、頂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 ( ) | ( ) | |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或跨度60m (略) 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 ( ) | ( ) | |
(三)開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樁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業工程。 | ( ) | ( ) | |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結構整體頂升、平移、轉體等施工工藝。 | ( ) | ( ) | |
(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 | ( ) | ( ) |
投標人名稱: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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