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制擬審批公示26011改擴建項目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以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期限:報告表項目為2天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2天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公示日期:2026年7月31日-8月3日
聯系電話(傳真):0431-# (行政審批)
通訊地址: (略) 66 (略) 政務中心三樓生態環境窗口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 長春 (略) 改擴建項目 | 長春綠園經 (略) 新開河大街666號 | 長春 (略) | (略) 宏元 (略) | 本項目位于長春綠園經 (略) 新開河大街666號,將現有原料倉庫及成品倉庫改建為#類、#類、#類庫,用于危險化學品倉儲;將現有調配車間(1)改建為塑料烘干混配車間,新建1條工程塑料烘干線及1條工程塑料混配線,并配套建設相關輔助、儲運及環保工程,項目其他工程均依托現有。建成后,年單次最大倉儲及轉運危險化學品量維持不變,新增工程塑料烘干品2160噸(其中260噸直接外售,其余1900噸用于混配原料)、工程塑料混配品1900噸 |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水 本項目無新增生產廢水,食堂廢水經 (略) 理后與生活污水一 (略) 管網排入西 (略) 理廠。 (2)廢氣 ①塑料烘干廢氣 經集氣罩收集+兩級活性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非#烷總烴排放濃度可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二級排放標準要求,非#烷總烴排放速度可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二級排放標準50%限值要求。 ②食堂油煙 通過安裝油煙凈 (略) 理后,經高于主體建筑排氣筒排放,要求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中要求。 ③少量未被收集的廢氣 以無組織形式排放,廠界非#烷總烴排放濃度可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無組織排放相關標準限值要求,車間外非#烷總烴排放濃度可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3)噪聲 本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是設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經基礎減震及軟連 (略) 理后,可使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類標準限值。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 (略) 理;廢包裝材料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危險廢物:廢活性炭、廢潤滑油、廢儲存原料等按危廢標準暫存,定期由有資 (略) 理;餐廚垃圾、隔油池廢油由能簽訂餐廚垃圾協議的單 (略) 理。 | |||
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有關規定,該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