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保定市2026年中小學教輔材料選用結果目錄的公告
| 根據國家《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及《河北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選用辦法》規定,經專家選用、社會公示等程序,現公布《 (略) 2026年中小學教輔材料選用結果目錄》(以下簡稱《選用結果目錄》)(附件),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印制要求 1.教輔材料印制時,封面左上方標明“經河北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委員會2026年評議通過”字樣,封面信息與《選用結果目錄》保持一致。不得出現“義務教育教材”“義務教育教科書”等標識字樣。 2.涉及地圖的教輔材料,地圖須按規定報相關部門審查,取得并標明地圖審圖號。 3.教輔材料不得夾帶任何商業廣 (略) 址、二維碼等信息。 4.印刷質量須符合《圖書質量管理規定》及有關規范化要求,字體、字號、行空等應執行《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近視防控衛生要求》(GB(略)—2021)規定。 5.列入《選用結果目錄》的教輔材料印張單價及零售價格,依據《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 (略) 關于中小學教材價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冀發改價調〔2022〕1365號?),須在教輔材料印制前報省發展改革委、省 (略) 審核。 二、發行要求 發行單位要嚴 (略) 選用結果組織發行,不得在發行過程中隨意增刪內容、冊次、印張等,不得捆綁銷售《選用結果目錄》外的任何資料。 三、征訂要求 各中小學校要嚴格落實“自愿購買”原則和“一科一輔”要求做好教輔材料的征訂工作,不得從中謀利。學校、教師不得向學生推薦、征訂《選用結果目錄》外的教輔材料。 四、監督管理 1. (略) 將聯合相關部門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隨機抽查相結合方式,對出版發行的進校園中小學教輔材料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 (略) 相關規定,或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教輔材料,將 (略) ,情節嚴重的將退出《選用結果目錄》。 2.各縣(市、區)各中小學校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主體責任,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對學校、教師、學生反映和群眾舉報的問題線索,要及 (略) 置,相關意見建議及時報上級主管部門。 (略) 中小學教輔材料選用委員會辦公室 2026年8月1日 |